企业所得税
1.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征的时间?
纳税人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,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。
2.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需提供那些资料?
纳税人(包括汇总、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)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,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:
(一)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;
(二)企业会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)、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;(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、资产与负债情况、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)
(三)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;
(四)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。
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,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。
3.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?
纳税人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,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不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4.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优惠吗?
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%,两档优惠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税率按18%;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—10万元的税率为27%。
5. 财政补贴收入是否征税?
国务院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财政补贴收入,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不征收企业所得税。没有规定指定用途的,要并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6. 坏帐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比例多少?
可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,除另有规定者外,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‰。
7. 直接捐赠是否可以税前扣除?
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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