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维护建设税
一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?
凡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,都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。
二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?
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,包括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及其以外的地区。
三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?
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,分别与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同时缴纳。
五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目税率
北京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制定本市的适用税率:
(一)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、西城区、崇文区、宣武区范围内的;在朝阳、丰台、石景山、 门头沟、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,税率为7%。
(二)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、镇范围内的,税率为5%。
(三)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上述第一、二项范围内的,税率为1%。
(四)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,按照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的单位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扣(收)缴。
上述所指街道办事处和城、镇的范围,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分为依据。
六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税规定有哪些?
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,一般不规定减免税。
(一)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,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;
(二)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,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;
(三)凡属农贸市场范围内征收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。
七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?
纳税人只要发生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纳税行为,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义务也发生了。
八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?
按照规定,凡代扣代缴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单位,同时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,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。(作为扣缴义务人,代扣代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营业税的,暂不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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